中共青岛市崂山区委组织部 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基层党组织基础工作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7-30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委要求,现就在全区开展基层党组织基础工作标准化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基层党组织基础工作标准化建设,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推动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全面抓好基本任务、做实基础工作、建强基层组织,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努力将每个基层党组织打造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要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把握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党组织的特点,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持续用力、补齐短板,确保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为建设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山海品质新城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通过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基础工作标准化建设,着力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落实服务功能,实现组织设置更加科学优化、领导班子更加坚强有力、党员队伍更加发挥作用、组织生活更加充满活力、场所功能更加务实管用、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工作载体更加形式多样、基本保障更加充分有力、档案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工作业绩更加突出有效的目标。
(一)推进组织体系设置标准化。以扩大党组织覆盖和党的工作覆盖为着力点,突出务实、管用、有效,不断健全完善基层组织体系,优化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确保做到应建尽建、设置规范、调整及时、体制明晰。
(二)推进班子队伍建设标准化。以增强班子整体功能为着力点,创新培养选拔机制,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基层党组织书记,做到选拔导向鲜明、人员素质优良,班子结构合理、成员责任明确、自身建设有力。
(三)推进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标准化。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着力点,严格发展党员,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做到党员队伍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优化,纪律严明、作用突出。
(四)推进党内组织生活标准化。以增强党组织生机活力为着力点,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党内各项组织生活正常规范、严肃认真,党员参与率高、教育效果好,党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得到显著增强。
(五)推进活动场所建设标准化。以建好用好管好活动场所为着力点,推进场所规范建设,丰富场所服务功能,做到场所面积达到规定标准,硬件配置齐全、场所功能完备,标牌设置统一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完善,较好满足党员活动和服务群众需要。
(六)推进工作运行机制标准化。以推动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化为着力点,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机制运行,做到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
    (七)推进工作载体建设标准化。以党员群众满意为着力点,强化服务功能,拓宽服务领域,增强服务本领,各项载体抓手务实管用,受到党员群众普遍欢迎,在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八)推进工作保障标准化。以保证基层党建工作扎实开展为着力点,加大政策保障支持力度,强化人员力量保障,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稳定的经费保障制度,做到基层党组织政策保障有力,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能办成事。
(九)推进党建档案管理标准化。以规范党组织工作全程纪实为着力点,加强党组织年度工作资料管理,建立党组织工作台账,健全档案管理机制,做到基础档案材料齐备、工作记录详实规范,全面体现基层党组织工作、活动开展情况。
 三、方法步骤
基层党组织基础工作标准化建设要按照全面动员抓规范、达标升级上台阶的要求,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确保经过1年努力,使全区基层党组织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一)搞好动员部署。各党(工)委要结合自身实际,深入开展调研,制定基层党组织基础工作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建设的具体标准、每月任务目标和推进措施,进行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要把基层党组织基础工作标准化建设作为基层党务工作人员,特别是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的重要内容,深化认识、明确任务、掌握方法,全面提升基层党建业务水平。
(二)开展摸底自查。各党(工)委要组织所属基层党组织对照相应标准,广泛开展自查,切实摸清底数。在此基础上,建立标准化建设已达标和未达标基层党组织台账,对已达标的基层党组织实行动态管理,对未达标基层党组织实行销号管理。各党(工)委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未达标的基层党组织进行认真分析,找准存在的差距和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三)对照标准创建。未达标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查找出来的问题,对照相应具体标准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制定整改落实措施,积极开展创建达标活动;自我评估达到标准后,及时向上级党(工)委申报。达标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合格支部、过硬支部、示范支部”三级联创工作,继续巩固成果,不断深化提升,争当过硬支部、示范支部。各党(工)委要注重整合各方面力量和资源,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综合协调,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为基层党组织创建达标创造有利条件。
    (四)严格考核验收。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由各党(工)委对基层党组织达标申报对象进行严格考核、逐一验收。考核验收要按照基层自评、组织考评的步骤定期开展。申报对象经考核验收合格的,纳入已达标基层党组织台账管理;对经考核验收仍未达标的基层党组织,要列出问题清单,督促限期整改落实,尽快达标。整改期满后仍不达标的,要对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约谈或组织调整。
四、组织保障
开展基层党组织基础工作标准化建设,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细落小落地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有关精神作出的重要部署。各级党组织要把标准化建设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发扬严实作风,坚持认真较真,确保取得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党(工)委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基层党组织基础工作标准化建设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基础工程,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从严压实各级责任。党(工)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带头深入基层,定期研究调度,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标准、具体措施和责任分工,把每项指标和每个环节抓具体、抓深入、抓扎实,确保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查指导。区委组织部将会同区有关部门加大督促检查和跟踪落实力度,每月抽查部分基层党组织,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改进;每季度开展一次现场观摩,实地检验基层党组织基础工作标准化建设成效,对督查观摩中发现的弄虚作假行为,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各党(工)委要强化工作指导,认真组织开展培训,明确标准、要求和措施;要抓好成果巩固,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及时查漏补缺、推进整改落实。
    (三)强化典型带动。各党(工)委要注重培育、发现和宣传一批“立得住、叫得响、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党组织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要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基层积极探索,创新各具特色、注重实效的活动载体,引导基层党组织比学赶超,为标准化建设工作顺利推进营造良好氛围。
(四)注重工作实效。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把开展基层党组织基础工作标准化建设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同党组织评星定级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合理安排,推动基层党组织基础工作标准化建设取得实效。要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对标准化建设推进中取得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附件:1.崂山区农村社区党组织建设基本标准(略)
      2.崂山区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基本标准(略)
      3.崂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建设基本标准
      4.崂山区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基本标准(略)
      5.崂山区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基本标准
      6.崂山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建设基本标准
      7.崂山区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基本标准(略)
 
崂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建设基本标准
 
一、总则
1.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及中央和省市区委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范围是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党总支、党委)。
二、党的组织设置
    3.设置形式: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设立党支部;党员人数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设立党总支;党员人数达到100人以上的,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党委。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按照“便于党员活动、便于加强管理、便于发挥作用”的原则,合理划分党小组。
4.所属基层党组织设置:一般以本单位内设机构、所属二级单位设立党组织。
5.设置调整:党组织设立、撤销或变更,由党(工)委研究决定,并抄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三、班子队伍建设
6.班子职数: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设书记1人;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人,设书记1人。党委一般设委员5-9人,设书记1人。
7.班子任期:机关党支部(总支部、党委)任期为3-5年,届满应按期换届。
8.队伍建设: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当由本单位党员负责人兼任,也可以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一般按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1-2%配备,机关工作人员较少的,可以适当增加比例。
9.自身建设:各支部(总支)党务工作者每季度至少参加1次党(工)委组织的基层党建业务培训,提高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班子思想政治、履职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建设等制度健全。
四、党员发展教育管理
10.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发展程序和审查机制,新发展党员政治合格、质量过硬;建立申请入党人员谈话制度、入党积极分子跟踪培养考察制度和动态调整制度。
11.党员教育培训:党组织每年应当制定党员教育培训计划,每月至少固定2天开展集体学习;党员领导干部要制定个人年度自学计划,普通党员要列出年度学习目录,每年参加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
12.党费缴纳管理:每年年初核定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数额,党员每月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及时将收缴的党费全额上交上级党组织党费账户,并通过公开栏等形式,将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党员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13.组织关系管理:每半年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1次集中排查,党员组织关系隶属清楚,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严格按规定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组织关系转接规范有序;利用“灯塔—党建在线”系统,开展党员组织关系网上转接,动态管理完善党员信息库。
14.党内激励关怀:建立困难党员台账,动态掌握本单位困难党员有关情况;每年“七一”和春节期间,集中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先进典型培树“三百”工程的实施方案》要求,培养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积极开展为党员过“政治生日”活动,制定活动方案,建立工作台账,采取与党员谈心谈话、赠送政治生日礼物、党性教育等形式,激发党员荣誉感和归属感。
15.管理手段创新:充分发挥“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作用,用好“山东e支部”系统和党员教育网,党员信息库更新及时准确,党员应全部注册,党内组织生活、党员学习教育做到线上线下联动;推广订阅“共产党员”“灯塔—党建在线”“岛城两学一做”微信公众号,党员应全部订阅。
五、党内组织生活
    16.“三会一课”:每年年初制定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按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组织党员上好党课,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要为党员讲2次党课。探索采取“微党课”、网上组织生活等形式,提高组织生活实效性和吸引力。
    17.谈心谈话制度: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每年至少开展2次谈心谈话;结合为党员过政治生日活动等,党组织书记每年要与党员普遍进行谈心谈话。
18.组织生活会与民主评议党员:会前,要认真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规定内容,开展谈心谈话,联系思想工作实际查摆问题、听取意见,党组织班子、班子成员和普通党员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方向;会上,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会后,党组织班子、班子成员和普通党员要分别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具体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内容和完成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19.双重组织生活:严格执行《崂山区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实施细则(试行)》,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党内活动。
    20.主题党日:党组织确定每月10日为主题党日,做好集中学习、民主议事、志愿服务、交纳党费等规定动作,组织开展学唱国歌、国际歌、入党誓词歌活动,不断丰富内容,提升主题党日活动质量;每月月初,党组织制定当月主题党日计划,并提前通知党员做好准备。
六、工作运行机制
    21.党建工作责任制:每年制定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严格落实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党组织书记每年就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述职,接受评议。基层党组织要每半年向党委(党组)汇报1次抓党建工作情况。
    22.联系服务机制:落实好机关联社区、“千名机关干部进千企”等工作,选派优秀机关干部担任第一书记、党建联络员、党建指导员,做好联系基层、服务群众工作;深入开展“学、管、带、联”行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并依托创建标兵示范窗口、设立党员示范岗等载体,引导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争做敬业奉献先锋,展示机关党员形象。
23.三级联创: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加强“五个基本”建设开展“合格支部、过硬支部、示范支部”三级联创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年度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创建目标和具体措施,集中力量推进创建工作。
七、基本工作保障
24.场所保障:有固定活动场所,党员活动室内醒目位置悬挂伟人像、党旗、入党誓词,发展党员、党员权利、党员义务、“三会一课”等制度上墙,上墙内容体现党章最新精神;配备必要的桌椅、图书、电教设备和学习资料。机关内部配备功能实用的党务公开栏、宣传栏,公开内容、宣传内容符合规定,更新及时。
25.经费保障:机关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有关制度,活动经费和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规范。
八、党组织工作档案
26.档案管理规范:由熟悉党务工作的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与党组织工作有关的档案资料;档案分类科学合理、支撑材料齐全,应入档的及时入档,内容更新及时;档案盒标准统一、整齐划一。
27.组织生活台账:实行痕迹化管理,认真记录《“三会一课”记录簿》《党员签到簿》,杜绝会后突击补记录和记录内容造假等问题。
28.党员信息台账:党员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申请入党人员名册完整齐全;申请入党人员“一人一档”,规范管理,预备党员转正后,按要求及时进行整理并存入本人人事档案;预备党员、申请入党人员单位变动,入党材料及时移交调入党支部。
29.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相关资料:包括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三项清单”、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民主评议、研究党建工作的会议记录(纪要)等相关资料。
30.载体活动台账:认真记录党组织开展主题教育、重大活动、共驻共建、评先树优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等方面的有关情况,包括工作方案、工作措施、活动效果及相关影像资料等。
31.党费收缴台账:按规定填写党费交款单、党费账户银行进账单、党员交纳党费收据(存根)等相关凭证,记录每名党员交纳党费情况。
32.党组织综合资料台账:上级党组织下发的文件、党组织上报和下发的文件;党组织工作计划、总结、有关工作方案,向上级党组织提交的报告、请示等,党组织换届选举等方面重要资料;党组织开展学习教育的各种材料和书籍等档案。
九、附则
    33.本标准根据上级新的政策要求,适时进行调整。
    34.本标准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崂山区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基本标准
 
一、总则
1.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央和省市区委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范围是国有独资、全资和国有资本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企业党委(党总支、党支部)。集体企业参照执行。
二、党的组织设置
3.设置形式: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设立党支部;党员人数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设立党总支;党员人数达到100人以上的,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党委。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按照“便于党员活动、便于加强管理、便于发挥作用”的原则,合理划分党小组。
4.设置调整:党组织设立、撤销或变更,由党(工)委研究决定,并抄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5.群团组织体系:企业党组织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建设,健全组织体系、完善工作机制,支持其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三、班子队伍建设
6.班子职数:原则上,党支部委员会设3职,党总支部委员会设5—7职、党委设5—9职;全面推行企业党组织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设立党委的,由党员总经理兼任党委副书记。根据企业实际,增加进入董事会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职数,经理层成员与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交叉任职。
7.班子任期:企业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任期为3—5年,届满应按期换届。
8.队伍建设:企业党组织书记符合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要求;党组织书记劳动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前向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其中各党工委直属的企业党组织,应由各党工委向区委组织部备案。党组织成员分工明确,有条件的企业党总支、党支部,可配备专职副书记,协助抓好党建工作。
9.自身建设:党组织书记每半年至少参加1次党(工)委组织的基层党建业务培训,其他党务工作者每季度至少参加1次党(工)委组织的基层党建业务培训;党组织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履职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建设等制度健全。
    四、党员教育管理
10.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发展程序和审查机制,新发展党员政治合格、质量过硬;建立申请入党人员谈话制度、入党积极分子跟踪培养考察制度和动态调整制度,确保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重视在生产一线和青年职工中发展党员,注重发展班组长、技术骨干和生产经营骨干等优秀分子入党。
    11.党员教育培训:制定年度党员教育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师资以及课程安排,认真开展党员集中培训,每名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3天;指导党员列出学习目录和重点内容,引导党员按照规定要求进行自学;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各类党内主题教育,提升党员教育工作实效。
    12.党费缴纳管理:每年年初核定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数额,党员每月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及时将收缴的党费全额上交上一级党组织党费账户,并通过公开栏等形式,将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党员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13.组织关系管理:每半年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1次集中排查,党员组织关系隶属清楚,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严格按规定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组织关系转接规范有序,将离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纳入离职手续办理;利用“灯塔—党建在线”系统,开展党员组织关系网上转接,动态管理完善党员信息库。
 14.流动党员管理:积极引导外来流动党员亮明身份,同步采集党员信息,掌握具体数量、摸清人员底子,分类登记造册;采取“一方隶属、参加多方组织生活”的方式,有效加强管理。加强企业劳务派遣制员工党员管理工作。
    15.党员积分管理:结合国有企业特点,设计科学、管用的党员评分积分指标体系,实施党员量化积分管理。
  16.党内激励关怀:建立企业困难党员台账,动态掌握企业困难党员有关情况;每年“七一”和春节期间,集中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先进典型培树“三百”工程的实施方案》要求,培养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积极开展为党员过“政治生日”活动,制定活动方案,建立工作台账,采取与党员谈心谈话、赠送政治生日礼物、党性教育等形式,激发党员荣誉感和归属感。
17.管理手段创新:充分发挥“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作用,用好“山东e支部”系统和党员教育网,党员信息库更新及时准确,有条件党员应全部注册,党内组织生活、党员学习教育做到线上线下联动;推广订阅“共产党员”“灯塔—党建在线”“岛城两学一做”微信公众号,有条件党员应全部订阅。
五、党内组织生活
18.“三会一课”:每年年初制定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按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组织党员上好党课,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要为党员讲2次党课;探索采取“微党课”、网上组织生活等形式,提高组织生活实效性和吸引力。
    19.谈心谈话制度: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每年至少开展2次谈心谈话;结合为党员过政治生日活动,企业党组织书记每年要与党员普遍进行谈心谈话。
    20.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紧密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和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议召开情况及时通报。
21.组织生活会与民主评议党员:会前,要认真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规定内容,开展谈心谈话,联系思想工作实际查摆问题,党组织班子、班子成员和普通党员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方向;会上,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会后,党组织班子、班子成员和普通党员对照查摆的问题以及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列出整改事项和完成时限,并通过企业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22.主题党日:企业党组织确定每月10日为主题党日,做好集中学习、民主议事、志愿服务、交纳党费等规定动作;在主题党日上,组织开展学唱国歌、国际歌、入党誓词歌活动,提升党员党性意识;每月月初,企业党组织制定当月主题党日计划,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并提前通知党员做好准备。
   六、场所建设管理
23.标识制度:在企业醒目位置对外悬挂“中国共产党**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标牌,悬挂的标牌摆放整齐、字迹清晰、整洁划一;在企业内部配备功能实用的党务公开栏、宣传栏,公开内容、宣传内容符合规定,内容更新及时。
    24.党员活动室: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加强党员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党员活动室内醒目位置悬挂伟人像、党旗、入党誓词,发展党员、党员权利、党员义务、“三会一课”等制度上墙,上墙内容体现党章最新精神;配备必要的桌椅、图书、电教设备和学习资料。
25.实践阵地:可结合企业实际,探索打造实训基地、体验展厅、科普展馆等开放式、共享型教育实践阵地。
    26.管理维护:党员活动室有专人管理维护,设施设备登记清楚,管理维护制度健全,场所内外整洁卫生。
   七、工作运行机制
27.议事决策机制:明确企业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内容、规则和程序,把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
    28.三级联创: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加强“五个基本”建设开展“合格支部、过硬支部、示范支部”三级联创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企业年度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创建目标和具体措施,集中力量推进创建工作。
29.党建责任制:每年制定企业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企业党组织书记每月至少1次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严格落实企业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制度,企业党组织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年度党建工作情况。
    八、发挥作用途径
30.党员设岗定责:结合企业党员年龄、文化程度、个人特长等实际情况,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评比台、党员突击队、党员创新小组、红色车间等载体,提高党员意识,助推企业发展。坚持党群共建创先争优,积极开展劳动竞赛、技能比武、技术创新等活动,提升职工业务技能,增强企业竞争力。
31.服务职工群众:建立落实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党员和职工制度。抓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加强企业文化培育,推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进头脑,引领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完善维权和突发困难救助工作机制,注重人文关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注重发现、培育和宣传各个层次各个方面的先进典型。
    32.履行社会责任:整合企业优势资源,推动企业党组织与其它单位党组织开展共驻共建活动;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勇担社会责任,展示良好形象,体现爱党报国情怀。
 九、基本工作保障
33.政策保障:结合推进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把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将党组织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人员配置、工作任务、经费保障纳入企业的管理体制、管理制度、工作规范。
34.人员保障:企业党组织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门的党务工作机构,配备一定比例的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建立党务工作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双向交流机制,落实同职级、同待遇政策。
35.经费保障:按照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安排党建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用税前列支。工作经费专门用于企业党的建设,严格控制使用范围,管理使用程序规范。建立落实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定期报告、检查和公示制度。
十、党组织工作档案
36.档案管理规范:由熟悉党务工作的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与党组织工作有关的档案资料;档案分类科学合理、支撑材料齐全,应入档的及时入档,内容更新及时;档案盒标准统一、整齐划一。
37.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相关资料:包括企业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三项清单”、企业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民主评议、研究党建工作的会议记录(纪要)等相关资料。
38.组织生活台账:实行痕迹化管理,认真记录《“三会一课”记录簿》《党员签到簿》,杜绝会后突击补记录和记录内容造假等问题。
39.党员信息台账:党员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申请入党人员名册完整齐全;申请入党人员“一人一档”,规范管理;预备党员转正后,按要求及时进行整理并转交企业党委或上级党工委统一保管;预备党员、申请入党人员单位变动,入党材料及时移交调入党支部;流动党员有关信息资料齐全。
40.企业重大事项决策台账:包括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相关会议记录、审批程序、党务公开等相关资料。
41.载体活动台账:认真记录党组织开展主题教育、重大活动、共驻共建、评先树优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等方面的有关情况,包括工作方案、工作措施、活动效果及相关影像资料等。
42.党费收缴台账:按规定填写企业党组织党费交款单、党费账户银行进账单、党员交纳党费收据(存根)等相关凭证,记录每名党员交纳党费情况。
43.党组织综合资料台账:上级党组织下发的文件、企业党组织上报和下发的文件;党组织工作计划、总结、有关工作方案,向上级党组织提交的报告、请示等,党组织换届选举等方面重要资料;党组织开展学习教育的各种材料和书籍;党组织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业绩等档案。
 十一、附则
    44.本标准根据上级新的政策要求,适时进行调整。
    45.本标准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6
崂山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建设基本标准
 
一、总则
1.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11号)及中央和省市区委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范围是非公有制企业、专业市场、创业园区、商务楼宇等党支部(党总支、党委)。
二、党的组织设置
3.设置形式: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设立党支部;党员人数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设立党总支;党员人数达到100人以上的,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党委。暂不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可就近就便联合组建党组织。联合党组织中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及时单独建立党组织。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按照“便于党员活动、便于加强管理、便于发挥作用”的原则,合理划分党小组。
4.设置调整:党组织设立、撤销或变更,由党(工)委研究决定,并抄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5.配套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领导群团组织建设,健全组织体系、完善工作机制,支持其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三、班子队伍建设
6.班子职数:原则上,党支部委员会设3职,党总支部委员会设5—7职,党委设5—9职。推行党员管理层和党组织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
7.班子任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支部(党总支、党委)任期为3—5年,届满应按期换届。
8.队伍建设: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书记符合守信念、讲奉献、重品行,懂经营、会管理、善协调,热爱党务工作和熟悉群众工作的标准;优先从符合条件的党员负责人或管理层中选拔担任党组织书记;提倡不是出资人的党组织书记、副书记通过法定程序兼任工会主席、副主席,也可由党员工会主席通过规定程序担任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没有合适人选的,可提请上级党组织选派。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书记劳动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前向上一级党组织备案。规模大、党员数量多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应配备专职副书记。加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培养,每个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至少要有1名后备人才。
9.自身建设:党组织书记每半年至少参加1次党(工)委组织的基层党建业务培训,其他党务工作者每季度至少参加1次党(工)委组织的基层党建业务培训;党组织班子思想政治、履职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建设等制度健全。
    四、党员发展教育管理
10.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发展程序和审查机制,新发展党员政治合格、质量过硬;建立申请入党人员谈话制度、入党积极分子跟踪培养考察制度和动态调整制度。重视在企业生产一线职工、专业技术骨干、经营管理人员中发展党员,注意培养发展符合条件的出资人入党,确保职工 50 人以上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有党员。
11.党员教育培训:制定年度党员教育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师资以及课程安排,认真开展党员集中培训,每名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指导党员列出学习目录和重点内容,引导党员按照规定要求进行自学;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各类党内主题教育,提升党员教育工作实效。
12.党费缴纳管理:每年年初核定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数额,党员每月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及时将收缴的党费全额上交上级党组织党费账户,并通过公示栏等形式,将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党员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13.组织关系管理:每半年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1次集中排查,党员组织关系隶属清楚,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严格按规定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组织关系转接及时规范有序,将离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纳入离职手续办理;利用“灯塔—党建在线”系统,开展党员组织关系网上转接,动态管理完善党员信息库。
14.流动党员管理:积极引导外来流动党员亮明身份,同步采集党员信息,掌握具体数量、摸清人员底子,分类登记造册;采取“一方隶属、多重管理”模式,对已确认身份但未及时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组织其参加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活动。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劳务派遣制员工党员管理工作。
15.党员积分管理:结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特点,设计科学、管用的党员评分积分指标体系,实施党员量化积分管理。
16.党内激励关怀:建立困难职工党员台账,动态掌握困难党员有关情况;每年“七一”和春节期间,集中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先进典型培树“三百”工程的实施方案》要求,培养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积极开展为党员过“政治生日”活动,制定活动方案,建立工作台账,采取与党员谈心谈话、赠送政治生日礼物、党性教育等形式,激发党员荣誉感和归属感。
17.管理手段创新:充分发挥“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作用,用好“山东e支部”系统和党员教育网,党员信息库更新及时准确,有条件党员应全部注册,党内组织生活、党员学习教育线上线下联动;推广订阅“共产党员”“灯塔—党建在线”“岛城两学一做”微信公众号,有条件的党员应全部订阅。
    五、党内组织生活
18.“三会一课”:每年年初制定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按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组织党员上好党课,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要为党员讲2次党课;提倡开设网上党建园地、网上党校、党建微博微信等,增强党组织活动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19.谈心谈话制度: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每年至少开展2次谈心谈话;结合为党员过政治生日活动,党组织书记每年要与党员普遍进行谈心谈话。
20.组织生活会与民主评议党员:会前,要认真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规定内容,开展谈心谈话,联系思想工作实际查摆问题,党组织班子、班子成员和普通党员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方向;会上,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会后,党组织班子、班子成员和普通党员对照查摆的问题以及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列出整改事项和完成时限,并通过公开栏进行公示。
21.主题党日:党组织确定每月10日为主题党日,做好集中学习、民主议事、志愿服务、交纳党费等规定动作;在主题党日上,组织开展学唱国歌、国际歌、入党誓词歌活动,提升党员党性意识;每月月初,党组织制定当月主题党日计划,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并提前通知党员做好准备。
六、场所建设管理
22.标识制度:在醒目位置对外悬挂“中国共产党**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标牌,悬挂的标牌摆放整齐、字迹清晰、整洁划一;在内部配备功能实用的党务公开栏、宣传栏,公开内容、宣传内容符合规定,内容更新及时。
23.党员活动室: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加强党员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党员活动室内醒目位置悬挂伟人像、党旗、入党誓词,发展党员、党员权利、党员义务、“三会一课”等制度上墙,上墙内容体现党章最新精神;配备必要的桌椅、图书、电教设备和学习资料。
24.实践阵地:结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实际,探索打造实训基地、体验展厅、科普展馆等开放式、共享型教育实践阵地。
25.管理维护:党员活动阵地有专人管理维护,设施设备登记清楚,管理维护制度健全,场所内外整洁卫生。
七、工作运行机制
26.民主议事机制:健全落实议事规则,党务公开制度健全规范,党员参与党内事务渠道通畅,党员民主权利有效落实。
27.三级联创: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加强“五个基本”建设开展“合格支部、过硬支部、示范支部”三级联创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年度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创建目标和具体措施,集中力量推进创建工作。
28.党建责任制:每年制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党组织书记每月至少1次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严格落实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制度,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年度党建工作情况。
八、发挥作用途径
29.“双强六好”:以“党建强、发展强”为目标,以“生产经营好、企业文化好、劳动关系好、党组织班子好、党员队伍好、社会评价好”为标准,广泛开展“双强六好”党组织创建活动,强化党组织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
    30.党员设岗定责:结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员年龄、文化程度、个人特长等实际情况,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评比台、党员突击队、党员创新小组、红色车间等载体,提高党员意识,助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坚持党群共建创先争优,积极开展劳动竞赛、技能比武、技术创新等活动,提升职工业务技能,增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竞争力。
31.服务职工群众:建立落实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党员和职工制度。抓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加强企业文化培育,推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进头脑,引领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完善维权和突发困难救助工作机制,注重人文关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注重发现、培育和宣传各个层次各个方面的先进典型。
    32.履行社会责任:整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优势资源,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与其它单位党组织开展共驻共建活动;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勇担社会责任,展示良好形象,体现爱党报国情怀。
九、基本工作保障
33.政策保障:结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实际,把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组织章程(制度),将党组织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人员配置、工作任务、经费保障纳入企业的管理体制、管理制度、工作规范;落实党组织书记参加或列席管理层重要会议、邀请非党员负责人参加党组织活动等制度;将政策支持、社会化服务等以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
34.人员保障:规模大、党员数量多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要配备专职党务工作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门的党务工作机构,配备一定比例的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建立党务工作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双向交流机制,落实同职级、同待遇政策。
35.经费保障: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管理费用列支,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拨返的党费、各级财政支持的经费应按有关规定规范使用,建立落实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确保专款专用。
    十、党组织工作档案
36.档案管理规范:由熟悉党务工作的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与党组织工作有关的档案资料;档案分类科学合理、支撑材料齐全,应入档的及时入档,内容更新及时;档案盒标准统一、整齐划一。
37.组织生活台账:实行痕迹化管理,认真记录《“三会一课”记录簿》《党员签到簿》,杜绝会后突击补记录和记录内容造假等问题。
38.党员信息台账:党员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申请入党人员名册完整齐全;申请入党人员“一人一档”,规范管理;预备党员转正后,按要求及时进行整理并转交上级党组织统一保管;预备党员、申请入党人员单位变动,入党材料及时移交调入党支部;流动党员有关信息资料齐全。
39.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相关资料:包括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三项清单”、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民主评议、研究党建工作的会议记录(纪要)等相关资料。
40.载体活动台账:认真记录党组织开展主题教育、重大活动、共驻共建、评优评先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等方面的有关情况,包括工作方案、工作措施、活动效果及相关影像资料等。
41.党费收缴台账:按规定填写党组织党费交款单、党费账户银行进账单、党员交纳党费收据(存根)等相关凭证,记录每名党员交纳党费情况。
42.党组织综合资料台账:上级党组织下发的文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上报和下发的文件;党组织工作计划、总结、有关工作方案,向上级党组织提交的报告、请示等,党组织换届选举等方面重要资料;党组织开展学习教育的各种材料和书籍;党组织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业绩等档案。
 十一、附则
    43.本标准根据上级新的政策要求,适时进行调整。
    44.本标准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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